对供应商的委托事项

在本公司的业务往来中,也包含和交易方相关的所有相关方都必履行其社会的任。所有的供商希望要行以下的目:

1. 法令、社会规范的遵守

  • 相关法律(各国、地区的反垄断法、商业守则、承包法、外汇及外国贸易管理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、著作权法、劳动法、健康与安全相关法、与环境相关的法令)的遵守
  • 严禁雇佣童工、强迫劳动
  • 严禁种族歧视和性别差异歧视、尊重员工人格与尊严
  • 配备合适的工作劳动环境
  • 禁止贿赂等不正当的行为

2. 追求现有技术

对原创的技术和差异化技术等及现有卓越技术的追求和建议。

3. 重视技术、交货期、稳定供货

构建满足本公司要求的品质、确保交货期、稳定供货的体制。

4. 实践成本消减活动(VA/VE活动)

为了降低成本而进行VA/VE活动、努力持续地改善成本。

5. 对环境的保护

有对环境保护体制的同时,提供对环境影响较少的零部件的稳定供应。

6. 负责任的原材料采购

在纷争地区及高风险地区,采购不涉及人权侵犯及有劳动争议等非人道行为的原材料

7. 严格保守秘密

通过和本公司业务往来所获取的有关信息,应该妥善地进行保护和管理,未尽同意,不可向外公布。

8. 建立健全业务管理

为了持续地开展业务,建立相互协作的信赖关系,促进业务关系的健康稳定。应定期准确地公布供应商的经营状况、财务报表等信息。

9. 消除反社会势力

和反社会势力不发生任何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