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供应商的委托事项
在本公司的业务往来中,也包含和交易方相关的所有相关方都必须履行其对社会的责任。所有的供应商希望要实行以下的项目:
1. 法令、社会规范的遵守
- 相关法律(各国、地区的反垄断法、商业守则、承包法、外汇及外国贸易管理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、著作权法、劳动法、健康与安全相关法、与环境相关的法令)的遵守
- 严禁雇佣童工、强迫劳动
- 严禁种族歧视和性别差异歧视、尊重员工人格与尊严
- 配备合适的工作劳动环境
- 禁止贿赂等不正当的行为
2. 追求现有技术
对原创的技术和差异化技术等及现有卓越技术的追求和建议。
3. 重视技术、交货期、稳定供货
构建满足本公司要求的品质、确保交货期、稳定供货的体制。
4. 实践成本消减活动(VA/VE活动)
为了降低成本而进行VA/VE活动、努力持续地改善成本。
5. 对环境的保护
有对环境保护体制的同时,提供对环境影响较少的零部件的稳定供应。
6. 负责任的原材料采购
在纷争地区及高风险地区,采购不涉及人权侵犯及有劳动争议等非人道行为的原材料
7. 严格保守秘密
通过和本公司业务往来所获取的有关信息,应该妥善地进行保护和管理,未尽同意,不可向外公布。
8. 建立健全业务管理
为了持续地开展业务,建立相互协作的信赖关系,促进业务关系的健康稳定。应定期准确地公布供应商的经营状况、财务报表等信息。
9. 消除反社会势力
和反社会势力不发生任何关系。